车辆没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要求驶离会扣分吗?
我开车出门办事,临时把车停在了不允许停车的地方,结果被交警记录下来还要求我驶离。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扣分,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到底会不会扣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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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没按规定停放且已被记录,同时被要求驶离时是否会扣分,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如果在交警记录并要求驶离时,你及时驶离现场,没有造成交通阻塞或其他严重妨碍交通的情况,一般来说不会被扣分。因为此时你已经配合执法,纠正了违法行为,处罚通常以口头警告为主。例如,你在路边临时停车去买瓶水,交警过来记录后要求你驶离,你马上就开走了,这种情况下大概率不会被扣分。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就可能会面临扣分处罚。比如,你停车的位置是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或者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等禁止停车区域,即便你按要求驶离,也可能因为违规停车的严重程度而被扣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在一些重点路段违规停车,可能会被记1分或3分。所以,具体是否扣分要结合停车的地点、对交通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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