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互殴受伤一方会被拘留吗?


在双方互殴的情况下,受伤一方是否会被拘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双方互殴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即使是受伤一方,只要其行为达到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程度,公安机关就可以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例如,双方只是因为一点小摩擦而发生轻微的肢体冲突,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皮外伤,但情节比较轻微,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调解处理,不一定会拘留;但如果双方互殴的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即使受伤一方,也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而如果互殴行为造成了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那么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哪一方受伤,只要其行为构成犯罪,都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后续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所以,受伤一方是否会被拘留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互殴的具体情节、伤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