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证过期出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驾证过期出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交强险方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同时,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的几种情形,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等,但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所以,一般情况下,交强险是要在限额内进行赔偿的。
其次,对于商业险,这就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了。有些保险合同中会把“驾驶人无驾驶证或者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作为免责条款。不过,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的义务,那么这个免责条款可能是无效的,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另外,关于驾驶证过期的情况,若驾驶证有效期已过但未逾越一年之限,则不视为无证驾驶行为,一旦此类 违章行为遭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便将面临相应罚款惩戒及换证处理;相反地,若驾驶证已然逾期一年以上,依照相关法规条例,即可按无证驾驶情形予以严厉处罚。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种类多样,保障范围和条款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
免责条款: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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