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况下,是否要坐牢?
最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是在人行道上,开车的人被认定为全责,还导致了他人死亡。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这种情况驾驶员会不会坐牢,想具体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不同情形又会有怎样的判定。
展开


在人行道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况下,很可能需要坐牢,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及分析如下: 从交通肇事罪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如果驾驶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闯红灯、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从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驾驶员在人行道上未注意观察行人动态,超速行驶将行人撞死且被认定为全责,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驾驶员在撞人后还有逃逸等恶劣情节,法律责任会加重。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驾驶员撞人后为逃避责任逃离现场,导致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这种情况就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如果驾驶员有一些法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比如积极救助伤者、主动赔偿受害者家属并取得谅解等,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考虑,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坐牢。 综上所述,在人行道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况下,一般会面临刑事责任,有可能坐牢,但具体的量刑要综合各种因素由司法机关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