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闯红灯的人是否要坐牢?
我开车正常行驶,突然有个人闯红灯冲到马路上,我来不及刹车把他撞死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自己会不会因为撞死人而要去坐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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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简单来说,如果开车的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对于撞死闯红灯的人这种情况,要确定事故责任。一般由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来认定。如果交警认定开车的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坐牢的风险。比如,开车人超速行驶、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即便对方闯红灯,也可能被认定为主责或全责。 要是开车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通常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用坐牢。例如,开车人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是行人突然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这种情况下开车人可能被认定为无责或次要责任。不过,即便不用坐牢,开车人可能仍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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