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否会被追诉?
我是一名患者家属,之前我家人遭遇了疑似医疗事故。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去追究,现在过去挺长时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追究相关人员医疗事故罪的责任。我想了解下,医疗事故罪到底会不会被追诉呢,有啥条件和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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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会被追诉的,但要符合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包括在医疗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等情况。比如医生疏忽大意开错药,护士不按规定操作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医疗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其追诉期限是五年。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的五年内,如果司法机关发现并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诉。 不过,追诉期限也有特殊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断、延长追诉期限的情形,那么追诉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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