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强制隔离戒毒书不去会被通缉吗?
我前段时间签了强制隔离戒毒书,但我不太想去戒毒所。我担心如果我不去,会不会被警方通缉啊?我也知道吸毒不好,可就是有点害怕戒毒所的生活,所以想了解下签了这个书不去的后果到底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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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当吸毒成瘾人员经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时,就会被决定采取这种措施,目的是帮助吸毒者摆脱毒品依赖,恢复健康并回归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同时,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如果签了强制隔离戒毒书却不去,这种行为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一开始公安机关可能会进行劝说、教育,要求其前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但如果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比如使用约束性警械将其送至戒毒场所。不过,通常不会直接进行通缉。通缉一般是针对涉嫌犯罪且在逃的人员。而强制隔离戒毒属于行政措施,并非刑事犯罪。但如果在抗拒前往戒毒所的过程中,实施了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暴力袭击执法人员等,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那就可能面临被通缉等刑事追究了。所以,签了强制隔离戒毒书后,最好还是配合执行,积极接受戒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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