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输血是否构成医疗损害事故?

我想了解一下输血方面的法律问题。我家人之前在医院输血后身体出现了一些状况,我不太清楚这到底算不算是医疗损害事故。想知道判断输血构成医疗损害事故的标准是什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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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输血是否构成医疗损害事故,关键在于医疗工作者在实施输血行为时是否存在过错。 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损害事故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为一些违规或者失误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在输血前,医务人员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必备的血型匹配和传染病检测,或者在输血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等疏忽,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伤,那么这就可能构成医疗损害事故。比如没有准确核对血型,输错血,这显然是医务人员的过错,由此给患者带来伤害就应认定为医疗损害事故。 然而,如果医生的操作完全遵守规范,而患者出现的伤害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比如患者自身特殊体质对血液有罕见的不良反应,这种情况通常不能认定为医疗损害事故。 还有一种情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这里强调的是无过错输血,即医务人员已经按照规范操作,但仍然出现了感染等不良后果。 所以,判断输血是否构成医疗损害事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关键看医务人员有无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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