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欠钱不还会被认定为诈骗行为吗

我之前找朋友借了点钱,本来是打算按时还的,可后来生意出问题资金紧张就还不上了。朋友现在怀疑我是故意不还,说我这是诈骗。我想知道,就我这种因为实在没能力偿还欠款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行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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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欠钱不还只是民事纠纷,不算诈骗行为。简单来说,诈骗就是以非法占有别人财物为目的,通过一些虚假手段让对方信以为真,最后拿走对方财产 。 而普通的欠钱不还,往往是双方存在如借款合同之类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款人可能由于经济困难、资金周转不开、忘记还款等原因,没能按时还钱。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民事途径去追讨欠款。 但是,如果欠款人在借款的时候就怀着非法占有这笔钱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让债权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借出款项,那就可能构成诈骗了。例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借款用途,实际上就是想把钱据为己有,压根没打算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构成诈骗罪是有严格条件和量刑标准的。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就看借款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有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这些行为。所以,要判断您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得看您借款时的真实想法和具体行为。如果您只是因为生意失败等客观原因暂时还不上钱,借款时没有欺骗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诈骗。 相关概念: 非法占有目的:就是不想归还财物,想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 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一些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对方。 隐瞒真相:是指把真实的情况故意不告诉对方,让对方产生错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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