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金额够赔付损失后还会冻结其他金额吗?
我涉及一个民事纠纷,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我的部分资金被冻结了。目前冻结的金额已经足够赔付对方的损失,我担心会不会继续冻结我其他的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还会不会继续冻结我其他的金额呢?
展开


在司法实践中,当冻结金额足够赔付损失时,一般不会再冻结其他金额。这涉及到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也就是说,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冻结的财产价值应当与申请人请求的金额相当。 如果已经冻结的金额足以覆盖赔付损失的数额,继续冻结其他金额就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限于请求的范围”这一要求。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冻结的资金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后续发现之前对损失的评估不准确,需要重新确定赔付金额等。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进一步审查和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超出合理范围冻结财产。 如果发现法院冻结的金额超出了应赔付损失的范围,被冻结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会裁定驳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