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进行伤残鉴定后会立案吗


在探讨派出所进行伤残鉴定后是否会立案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立案的条件以及伤残鉴定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伤残鉴定在其中起到的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作用。它可以帮助判断伤害的程度,从而确定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一般来说,如果经过伤残鉴定,受害者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那么通常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此时派出所大概率会立案。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如果伤残鉴定结果显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那么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派出所一般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加害者可以逃避责任,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加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派出所也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加害者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即使伤残鉴定结果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如果存在其他符合立案条件的犯罪事实,比如存在寻衅滋事等行为,派出所也可能会立案处理。所以,派出所是否立案不能仅仅依据伤残鉴定结果来判断,而是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后才能做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