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会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进行传唤吗?
我遇到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现在心里很慌,不清楚派出所对于这种案件会采取什么措施。想知道派出所会不会对涉事人员进行传唤,传唤有什么条件和流程,自己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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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中,派出所是有可能进行传唤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它主要是为了让相关人员配合调查案件事实。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里,如果派出所认为某人与该案件有关,需要其到案接受询问、调查,就可能会对其进行传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下,如果涉及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所以,当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后,派出所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传唤以及采取何种传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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