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精神残疾证后登记结婚会被提及相关情况吗?
我之前有精神残疾证,现在已经注销了。最近打算去登记结婚,就怕在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提及我之前有精神残疾证的事儿,感觉挺尴尬的,也怕影响我对象对我的看法。所以想问问,注销精神残疾证后登记结婚,工作人员会不会说这个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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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结婚登记的相关流程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审查的是双方是否自愿结婚、是否达到法定婚龄、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等,重点在于审查双方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而精神残疾证的注销情况,并不在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范围内。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没有途径也没有必要去查询当事人之前是否有过精神残疾证以及是否注销的情况。 并且,从个人隐私保护的角度来看,个人的精神残疾证相关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内容。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需要公开或提供相关信息,否则他人无权随意获取和披露。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注销精神残疾证后去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会提及你之前精神残疾证的情况。只要你们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顺利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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