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了强制猥亵罪就一定会起诉吗?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了强制猥亵罪,并不一定就会起诉。 首先,咱们来说说什么是起诉。起诉简单讲就是由公诉机关(一般指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提出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和量刑的一个法律程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存在一些情形时检察院可能不起诉。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这种情况下法律不认为它是犯罪,自然就不会起诉。举例来说,如果只是很轻微的身体接触,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危害后果,就可能属于这种情况。再比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就是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过了这个期限,检察院就不会再追究了。还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这是国家根据一定情况发布特赦令,赦免某些犯罪分子的刑罚。另外,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里的告诉才处理犯罪,就是说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会受理,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或者撤回追究了,检察院也可能不起诉。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了,追究刑事责任也失去了实际意义,也可能不起诉。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此外,如果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没有达到起诉标准,也具有权力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还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不过,强制猥亵罪是一种严重的性侵犯犯罪行为,一般来说,如果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检察院是不会轻易做出不起诉决定的。 相关概念: 公诉:由公诉机关(普遍指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提出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对此人进行定罪和量刑的法律程序。 追诉时效: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告诉才处理:某些犯罪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会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