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签订的居住权协议会生效吗?
我和另外两个人一起签订了一份居住权协议,约定我们三人对某套房子都有居住的权利。但我不太确定这份协议是否有效,也不清楚签订居住权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想问下,三人签订的居住权协议到底能不能生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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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在我国,居住权的设立和协议生效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三人签订的居住权协议是书面形式的,这就满足了居住权设立的一个基本形式要求。 其次,居住权协议生效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议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你们三人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表达了各自真实的意愿,那么在意思表示方面是符合要求的。 再者,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约定以违法犯罪活动为居住目的等。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方面也能满足生效条件。 另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即便三人签订的居住权协议本身满足上述生效条件,但居住权的实际设立是以登记为要件的。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居住权并未真正设立,但协议本身在符合其他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只是居住权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上所述,三人签订的居住权协议是否生效,需要综合考虑协议是否为书面形式、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进行居住权登记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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