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收费,开走了还会继续计费吗?


在探讨路边停车开走后是否还会继续计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路边停车收费是一种基于停车服务合同的商业行为。当车主将车停入收费区域,就与停车管理方达成了一种默认的服务合同关系,停车管理方提供停车场地和管理服务,车主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在路边停车收费的场景中,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车主将车驶入停车区域的行为,以及停车管理方允许其停车并开始计时的操作,构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停车管理方有义务准确记录车主的停车时间。 一般来说,当车主将车从停车区域开走时,停车服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从正常逻辑和法律要求来看,停车管理方应该停止计费。因为计费是基于车辆实际占用停车泊位的时间,如果车辆已经离开,就不存在继续占用停车资源的情况,也就不应该继续计费。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看似不合理的计费。比如,停车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未能及时识别车辆离开,从而继续计时;或者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没有正确终止计费。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车主有权要求停车管理方核实实际停车时间,并按照真实的停车时长收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停车管理方存在错误计费的情况,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车主可以要求其采取更正计费、退还多收费用等补救措施。 车主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通过保留相关证据,如停车小票、车辆进出时间的监控记录、缴费通知等,与停车管理方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