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户口还在,会有拆迁补偿吗
我之前把房子卖掉了,不过户口还没迁走,现在这片区域要拆迁了。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呀?特别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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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主要是给予房屋产权人,和户口并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的被征收人通常指的是房屋产权人。 不过在一些农村地区或者特殊政策下,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在某些农村集体土地拆迁中,可能存在按人口确认合法面积补偿的情况,但这也有前提条件,必须是被规划控制或者由于政府原因不能办理建房手续的地区。而且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受补偿,也就是必须是当地农业户口并且履行了组织义务的才有资格获得补偿并享有分配集体资产的权利。 所以,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子卖了后你不再是产权人,通常没有房屋价值等方面的拆迁补偿;要是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就要看当地具体政策以及你是否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相关条件了。 相关概念: 被征收人:指的是房屋被征收的对象,一般就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当地农村户口,并且履行了所在村集体规定义务的人,可享受村集体相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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