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官司赢了且做了保全,但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对方过后有财产了怎么办?

我之前打了个欠钱的官司,赢了而且也做了财产保全,可发现对方名下当时没财产。现在过了段时间,听说对方可能有财产了,我不清楚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能直接执行对方财产吗?还是要走其他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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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当发现对方过后有了财产,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财产保全和执行的概念。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执行则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在你的案件中,之前官司赢了但对方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可能会暂时终结。但当你发现对方有了新的财产线索时,你可以向原执行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的申请,并提供对方有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房产信息、银行存款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 法院在收到你的申请和证据后,会对情况进行审查。一旦审查确认对方确实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对该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以实现你的债权。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你有义务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及时提供准确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能够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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