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协议解除的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规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用于弥补其因工伤导致的身体损伤和劳动能力下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为帮助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进行后续治疗而设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在重新就业时面临困难,给予的一定经济支持。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停工留薪期工资也是工伤赔偿的一部分。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总之,工伤协议解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要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当地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等来确定。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