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标准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就是正常上班的时间范围,“工作场所”是职工日常工作的地点,“工作原因”指的是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比如,在工厂车间,工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就符合这一标准。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工人在上班前对机器进行调试、下班后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等过程中受伤,也能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在工作时制止不法行为而受到暴力伤害,就属于这种情况。 患职业病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比如,长期在煤矿工作患尘肺病的职工,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这里“因工外出”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比如,业务员外出谈业务时遭遇交通事故受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职工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比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死亡,就可视同工伤。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同时,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总之,工伤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对工伤认定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社保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