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未交社保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可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多少赔偿,也不清楚赔偿是怎么计算的。现在心里很没底,就怕自己该得的赔偿拿不到,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金额计算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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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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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工伤未交社保赔偿金额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社保中的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会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接下来,我们看看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为没交社保,这笔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职工因工伤住院,使用了符合规定的药品和诊疗服务,这些费用都应该由单位出。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然后是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某些地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交社保时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之,工伤未交社保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的工伤情况、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职工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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