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不支付误工费?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休息了一段时间,但是公司说工伤不支付误工费。我不太理解,工伤期间不能正常工作,收入肯定受影响,怎么能不支付误工费呢?想问问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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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的法律范畴里,其实并没有“误工费”这一说法,与之相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停工留薪期工资,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正常出勤对待,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当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这实际上就保障了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收入权益,类似于大家理解的“误工费”。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以工伤不支付误工费为由,不支付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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