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脚趾头骨折具体能赔偿多少呢?


工伤脚趾头骨折的赔偿金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赔偿项目及说明** - **医疗费用**:这是用于治疗脚趾骨折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以及后续复查费等。公司需支付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且要以医院出具的正规票据为准,这些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长需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 - **护理费**:如果因脚趾骨折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派人护理,则应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 - **伤残辅助器具费**:若脚趾骨折后需要安装辅助器具,如支具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如果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具体依据伤残等级而定。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伤残津贴(如果存在)**: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仅知道是工伤脚趾头骨折难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