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的工伤如何赔偿?


人死后被认定为工伤的,涉及的赔偿主要是工亡待遇。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次,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每个月平均工资的6倍。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工资为6000元,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6000×40% = 2400元。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数据是根据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的。假设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万×20 = 80万元。 最后,申请赔偿的途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