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可以放弃探视权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我们也商量好了。但我在想,我能不能放弃对孩子的探视权呢?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样做是否被允许,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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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夫妻离婚能否放弃探视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探视权的概念。探视权,也叫探望权,指的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虽然法律赋予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但从法律层面来说,探视权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它还包含着对子女的情感关怀和教育等义务因素。也就是说,探视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如果允许一方随意放弃探视权,可能会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因为孩子需要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和陪伴,不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发展。 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不认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等方式放弃探视权。即使一方声称放弃探视权,在法律上也可能不具有完全的效力。当一方之后反悔想要恢复探视权时,在符合法律规定和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其恢复探视的请求。因此,夫妻离婚时通常不能简单地放弃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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