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请律师打官司如何收费,律师费有哪些指导价规定?


在新乡请律师打官司,收费情况较为多样,且有相应的律师费指导价规定。 首先,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有以下几类:一是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是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是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侦查阶段,每件收费3000 - 1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 - 20000元;一审阶段,每件收费5000 - 30000元。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若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为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 - 10000元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方面,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 - 5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 - 5%;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 -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1 - 3%;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 2% 。 除了上述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法律依据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其目的是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总之,具体的收费还需结合实际案件情况与律师进一步沟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