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能享受哪些待遇?
我在工作中受伤,最近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能享受哪些待遇呢?是和六级伤残享受的待遇一样吗?我比较关心后续和单位的关系以及经济补偿方面的情况,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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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能享受多方面待遇。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通俗讲就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每个月的平均收入,这个补助金是对职工因伤残造成损失的一次性补偿 。 其次,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要是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同时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用人单位得补足差额。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因伤残无法正常工作时有基本的生活收入以及社保保障。 最后,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五级伤残是18个月,六级伤残是1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这两笔补助金能帮助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有资金去应对后续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和重新就业前的生活开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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