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为五级的,具体该如何赔偿?


工伤鉴定为五级的赔偿相关内容如下: 首先,赔偿项目及标准方面: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18 = 90000元。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同时,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职工本人工资3000元,按70%计算伤残津贴为2100元,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2100元发放;若本人工资为2500元,70%计算为175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到2000元。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数额会有所不同。 - **其他费用**: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等费用应按实际产生的数额计算。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承担。 其次,关于赔偿费用的支付主体: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本应由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将全额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