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9级工伤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认定为9级工伤后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赔偿项目及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某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9 = 45000元。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某些地区,这两项补助金的发放是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的。通常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都可以报销。 4.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若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00元,职工住院10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为100×70%×10 = 700元。 5.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职工月工资为6000元,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那么单位应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为6000×6 = 36000元。 6.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赔偿流程** 1. **确认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况**:查看工伤认定是否已经完成且有效,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是否符合赔偿要求。若这两个环节存在问题,需尽快补正相关材料或重新申请鉴定等。 2. **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了解未支付赔偿的原因。可能是用人单位存在资金困难或者内部流程问题等,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3.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合同、工资单、医疗费用单据等,仲裁委员会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4. **寻求法院帮助**: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判决并可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履行赔偿义务。同时,要注意不同地区关于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避免超过时效影响自己权益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