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九级具体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评残九级的赔偿金额需根据多种因素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某职工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可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9 = 45000元。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某地为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为8个月的当地社平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为2个月的当地社平工资。假设当地社平工资为4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00×8 = 32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000×2 = 8000元。 ### 其他赔偿项目 - **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按照地方规定标准乘以住院天数计算。例如,地方规定标准为每天50元,住院10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为50×10 = 500元。 - **护理费**: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费 = 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评残后根据生活自理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某职工月工资为6000元,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那么停工留薪期工资为6000×6 = 36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差异、个人工资水平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