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处理债务会有什么问题?


在实践中处理债务,会面临诸多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是债务确认问题。债务确认,简单来说就是要明确这笔债务到底存不存在,具体的金额、还款时间等细节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债务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然而,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很难举证。比如,甲借给乙一笔钱,没有写借条,只有两人的口头约定,后期乙不承认借款事实,甲就很难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 其次是债务人履行能力问题。即便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债权,但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债权也难以实现。比如,一些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名下没有足够的资产来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企业破产的相关程序,当企业资不抵债时,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只能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受偿,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债权。 再者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债务人就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的胜诉权就会丧失。例如,甲借给乙钱,约定还款日期为三年前,但甲一直没有催要,三年后甲才想起起诉乙,此时乙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甲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另外,债务转移和承担问题也较为常见。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是无效的。比如,甲欠乙的钱,甲未经乙同意就将债务转移给丙,乙仍然可以要求甲偿还债务。 最后,执行难问题也是处理债务时的一大困扰。即使债权人胜诉,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但如果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债权人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债务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情况,导致执行程序难以顺利进行,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及时实现。 综上所述,实践中处理债务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债权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