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国家罪会被判多少年?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反国家罪”这一确切罪名,但有一系列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相关常见罪名及量刑规定。 背叛国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量刑起点就是十年有期徒刑,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分裂国家罪,按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表明,对于不同参与程度的人,处罚力度差异较大,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面临重刑,而一般参与者处罚相对较轻。 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即通过语言、文字等方式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量刑。 武装叛乱、暴乱罪,根据《刑法》第一百零四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类犯罪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处罚同样依据参与程度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