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分别会判几年?
我是一名税务工作人员,在工 作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合规的操作,我担心自己的行为会构成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我想知道,如果真的构成了这两种罪,分别会被判多少年,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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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是两种不同但又相关的违法行为,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行为的定罪量刑情况。
首先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它指的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工作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明知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售发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徇私”可以理解为因为私人关系、利益等原因而不公正地处理事情。“发售发票”就是把发票发放给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行为。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一个重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是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它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抵扣税款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抵扣税款”就是纳税人用一些合法的凭证,如发票等,来减少自己应该缴纳的税款数额。如果税务工作人员因为私利等原因,给不符合抵扣条件的人办理了抵扣税款,并且导致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就构成了此罪。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量刑,也就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国家税收损失的具体金额、造成的社会影响等。不同的案件情况,最终的量刑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涉及到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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