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在涉及婚外情导致离婚的财产分配问题上,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那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这样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分配财产。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而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婚外情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财产怎么分。要是能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那就按协议来。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走法律程序。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会考虑子女的利益,保障子女未来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会照顾女方,这是考虑到在婚姻关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同时,对于无过错方也会给予适当倾斜。比如一方有婚外情这种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的婚外情行为达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持续同居的严重程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要是在离婚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试图通过伪造债务来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可以采取减少或取消其份额的方式进行惩罚。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