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离婚如何进行赔偿?


在我国,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即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对方婚外情,您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一些实际物质损失。比如,您为了收集对方有婚外情证据所花费的费用,像请私家侦探的费用、购买摄像设备取证的费用等;还有起诉离婚过程中产生的起诉费;如果聘请了律师,律师费也算在内;另外,因为处理这些事情耽误工作产生的误工费,以及来回奔波产生的差旅费等,都属于物质损害赔偿的范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实际发生的物质损失,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的。 精神损害赔偿相对复杂一些,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首先是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对方是偶尔出轨还是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若长期与他人同居甚至重婚,那过错程度就比较严重。其次,要看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比如您是否因为对方的婚外情出现了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到了工作和生活等,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再者,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也很关键,重婚行为相比普通的出轨情节更为恶劣,危害性更大。此外,双方结婚年限、婚后感情以及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因素也会作为赔偿考量因素。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 - 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 - 5000元;如果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相关概念: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实际物质方面的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