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能赔偿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没有一个固定的具体数字,它主要涵盖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两方面。 先说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如果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是一般性精神损伤,赔偿额度通常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要是带来较为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额度会在3000元至5000元区间。不过,如果侵权人身为故意且情节十分恶劣,比如长期、公然地实施过错行为,而受害者遭受的打击特别剧烈,甚至其行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反响,赔偿金额就可能会更高。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 再看物质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应当以实际损失进行计算,比如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所花费的费用,以及无过错方直接遭受的损失,像因家庭暴力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在这些情形下,无过错方都可以主张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各种情况,全面衡量各种因素,来最终确定赔偿金额。而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也会对赔偿金额产生影响。 相关概念: 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现实中能看到的损失,像调查对方重婚行为的费用、离婚诉讼费用、因对方家庭暴力产生的医疗费用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无过错方因对方过错行为遭受的精神痛苦等进行的赔偿,赔偿数额要综合多种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