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外遇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 首先是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由夫妻自由决定。 要是夫妻在外遇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原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子女和女方往往属于弱势群体,离婚会给他们带来较大的精神和物质压力。 二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夫妻因外遇离婚时,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极大身心伤害,破坏了夫妻感情。所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伤害。 三是关于损害赔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外遇离婚时,如果有外遇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而且如果夫妻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要是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指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比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