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怎样的?

我在浙江经营一家小公司,最近感觉同行有一些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比如恶意降价、虚假宣传之类的,我想了解下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它能怎么保护我公司的权益,遇到这类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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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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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适用于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包括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条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在条例中,对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例如,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也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对于商业贿赂,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另外,条例还规定了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时,《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赋予了其相应的救济途径。被侵害的经营者可以向监督检查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总的来说,《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浙江省的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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