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并非所有签订的合同都能一成不变地履行下去。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希望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2024年民法典对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了解这些条件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存在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允许变更或撤销该合同。变更合同是指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撤销合同则是指使合同自始无效。这种合同区别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自始、当然、确定无效,而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在被变更或撤销前是有效的。
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实际案例
小李在古玩市场看到一个青花瓷瓶,卖家声称是明代官窑出品。小李对古玩不太了解,但出于对明代官窑瓷器的喜爱,以高价购买了该青花瓷瓶。后来经专家鉴定,该青花瓷瓶是现代仿 制品,价值远低于购买价格。在这个案例中,小李对青花瓷瓶的性质产生了重大误解,他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
法律建议
在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尽量了解合同相关的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重大误解。如果发现自己可能存在重大误解,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鉴定报告等,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实际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故意夸大房屋的使用面积,并隐瞒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来购房者发现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宣传不符,且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购房合同。
法律建议
在交易过程中,当事人要保持警惕,对于对方提供的信息要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应及时保留证据,如宣传资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里的第三人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
实际案例
小张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为了促成交易,故意隐瞒了房屋曾经发生过严重火灾的事实。小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来小张得知了房屋的真实情况,而卖家在签订合同时知道中介的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小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购房合同。
法律建议
当事人在与第三人参与的交易中,要谨慎对待第三人提供的信息。如果怀疑存在第三人欺诈的情况,要及时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实际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甲公司的负责人威胁乙公司的负责人,如果不签订合同,就会让乙公司的员工失业,并破坏乙公司的声誉。乙公司负责人在无奈之下签订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可以以受到胁迫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
法律建议
如果当事人受到胁迫签订合同,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固定胁迫的证据。同时,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陷入可能受到胁迫的境地。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实际案例
老王因急需用钱为家人治病,将自己祖传的一幅名画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卖给了李某。李某知道老王的困境,仍然以低价购买了该名画。在这种情况下,老王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
法律建议
当事人在处于危困状态时,要尽量保持冷静,寻求家人、朋友或专业人士的帮助,避免因缺乏判断能力而签订显失公平的合 同。如果发现自己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等,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和方式
期限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方式规定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
虽然民法典没有像之前的《合同法》那样明确规定可变更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变更合同内容。例如,在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请求调整合同的价格、履行期限等条款,而不是直接撤销合同。
结论
2024年民法典对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为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要谨慎审查合同条款,避免因各种原因 导致合同存在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如果发现合同存在法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条件,要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行使撤销权时,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和方式,确保自己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