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过程中,当购买方购买货物时配送、赠送一定数量的货物。其实质是以“货物”取代“价格”的商业折扣,即以赠送货物代替价格折让的商业折扣。《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七条对商业折扣有所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以下是实物折扣销售四种业务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及案例分析:
一、“买一赠一”业务的会计处理
“买一赠一”是较为常见的实物折扣销售方式。在这种业务中,企业销售商品时,同时赠送其他商品。
案例:某电器公司年末促销,规定凡购买3000元的家用电器即可获赠不含税单价200元的电饭锅一台,该电饭锅的成本为160元。(开票时,票面只体现大件家用电器)
会计处理分析:这种情况下,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照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假设购买的家用电器公允价值为3000元,赠送的电饭锅公允价值为200元,那么总的公允价值为3200元。购买的家用电器应分摊的销售收入=3000÷3200×3000≈2812.5(元),赠送的电饭锅应分摊的销售收入=200÷3200×3000≈187.5(元)。
会计分录: 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3390(3000×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家用电器 2812.5 ——电饭锅 18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家用电器 (假设成本为2500元)2500 ——电饭锅 160 贷:库存商品——家用电器 2500 ——电饭锅 160
二、满额赠送业务的会计处理
满额赠送是指当购买方购买货物达到一定金额时,销货方赠送一定数量的货物。
案例:某商场推出促销活动,顾客购买商品满5000元,赠送价值500元的礼品一份,礼品成本为300元。
会计处理分析:同样需要将销售金额按照商品和赠品的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摊。假设购买商品公允价值为5000元,赠品公允价值为500元,总公允价值为5500元。购买商品应分摊的销售收入=5000÷5500×5000≈4545.45(元),赠品应分摊的销售收入=500÷5500×5000≈454.55(元)。
会计分录: 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5650(5000×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 4545.45 ——赠品 454.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商品 (假设成本为4000元)4000 ——赠品 300 贷:库存商品——商品 4000 ——赠品 300
三、随货赠送业务的会计处理
随货赠送是指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附带赠送一些小礼品等。
案例:某食品公司销售一批价值10000元的食品,同时随货赠送价值500元的小礼品,小礼品成本为300元。
会计处理分析:按照公允价值比例分摊销售金额。食品公允价值为10000元,小礼品公允价值为500元,总公允价值为10500元。食品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0÷10500×10000≈9523.81(元),小礼品应分摊的销售收入=500÷10500×10000≈476.19(元)。
会计分录: 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11300(10000×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食品 9523.81 ——小礼品 476.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食品 (假设成本为8000元)8000 ——小礼品 300 贷:库存商品——食品 8000 ——小礼品 300
四、捆绑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捆绑销售是将多种商品组合在一起以一个价格销售。
案例:某手机厂商将手机和耳机捆绑销售,售价为4000元,其中手机公允价值为3500元,耳机公允价值为500元,手机成本为2800元,耳机成本为300元。
会计处理分析:按照各商品公允价值比例分摊销售金额。手机应分摊的销售收入=3500÷4000×4000 = 3500(元),耳机应分摊的销售收入=500÷4000×4000 = 500(元)。
会计分录: 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4520(4000×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 3500 ——耳机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0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手机 2800 ——耳机 300 贷:库存商品——手机 2800 ——耳机 300
法律建议
- 准确核算公允价值:企业应根据市场价格等合理确定商品和赠品的公允价值,以便正确分摊销售收入,避免税务风险。
- 规范开票: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开具,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准确。
- 留存相关资料:对于实物折扣销售业务,应留存促销活动方案、销售合同、成本核算资料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