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按揭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所以过户需要清偿完借款,取得完整产权后才能过户,或者经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等相关手续。同时,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
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按揭房,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将房子过户给小张。这种情况下,小张和小李需要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两人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小张一人,并由小张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按揭。
案例二: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且能还清贷款
小王和小赵离婚,约定小王名下的按揭房过户给小赵,此时他们有足够的资金还清银行贷款。于是,他们先向银行还清贷款,解除房屋的抵押登记,然后再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将房屋过户到小赵名下。
案例三: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但暂时还不清贷款
刘某和陈某离婚,刘某名下有一套按揭房要过户给陈某,但暂时无法还清银行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业务,陈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然而,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银行给出的一种建议是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另一种建议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陈某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三、不同情形下的过户方式及步骤
- 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 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
- 房产管理部门审核材料,核实情况后,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在被过户方名下。
- 被过户方按照贷款合同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 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且能还清贷款
- 双方先到银行还清剩余贷款,取得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 携带贷款结清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房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
- 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但暂时还不清贷款(银行同意转按揭的情况)
- 接收房产的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转按揭,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产资料等。
- 新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转按揭手续,原银行解除房产抵押。
- 双方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但暂时还不清贷款(银行不同意转按揭的情况)
- 若选择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买卖房产的程序办理,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等。
- 若选择公证方式,双方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明确房产归属和还款责任等事项,然后由接收房产的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四、实用法律建议
- 离婚时,双方应就房产过户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签订详细、明确的离婚协议书,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 在办理过户手续前,要了解银行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尤其是涉及转按揭等问题,提前做好准备。
- 办理房产过户时,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程序办理,避免因材料不齐或程序不当导致过户受阻。
- 如果选择通过买卖或公证等方式过户,要注意相关税费和费用的缴纳,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若在过户过程中遇到银行或房产管理部门的不合理要求或阻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