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会选择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房屋。那么,在民法典的规定下,按揭买房是否还要签抵押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
法律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时,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李先生想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但自己手头资金不足,于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70万元。银行批准了李先生的贷款申请,但要求李先生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李先生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李先生因经济状况恶化,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依据抵押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李先生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以偿还贷款本息。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当李先生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依据抵押合同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虽然按揭买房需要签订抵押合同,但在某些情况下,抵押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 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 抵押财产不符合规定:例如,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随同厂房同时抵押的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此限);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除外);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破产企业特定期间抵押: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 恶意串通抵押: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实用法律建议
- 购房者:在签订抵押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清楚了解合同中关于抵押财产、担保范围、还款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要注意核实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与不正规的机构签订合同。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应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
- 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抵押合同时,要严格按照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要对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避免出现贷款风险。在签订合同后,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安全。
总之,在民法典中,按揭买房是需要签订抵押合同的,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购房者和银行或金融机构都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签订和履行抵押合同,避免出现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