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了解其相关流程和规定十分必要。
一、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为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提供了上位法的依据。
二、内部转移的条件
- 按照规定在成都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职工需要在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不存在欠缴等违规情况。
- 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例如,职工因工作需要从A公司调到B公司,或者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到新单位就职等情况,都符合办理内部转移的条件。
三、内部转移所需资料
- 转出单位应获得转入单位客户号。这是确保公积金能够准确转移到新单位账户的重要信息。
- 《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转出单位)。该申报表需由转出单位填写,详细记录职工的相关信息和转移情况。
- 当职工人数超过10人时,还需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EXCEL电子文档,以便于管理中心进行信息录入和审核。
四、内部转移的流程
单位经办人备齐资料前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即可。具体来说,经办人需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管理中心的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公积金内部转移手续。
五、实际案例分析
小张在成都的甲公司工作,一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来,小张因个人职业发展需要,跳槽到了成都的乙公司。此时,小张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手续。甲公司作为转出单位,首先获取了乙公司的客户号,然后填写了《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由于甲公司只有小张一人需要办理转移,所以无需提供电子文档。之后,甲公司的经办人带着相关资料前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为小张办理了内部转移手续。
六、法律建议
- 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前,应确保原单位和新单位都在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且原单位已将公积金缴存至最新状态,避免出现欠费等问题影响转移手续的办理。
- 职工应及时关注公积金转移的进度,可以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查询转移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管理中心联系。
- 单位经办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应仔细核对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因资料问题导致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