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级工伤怎么赔偿?


首先,10级工伤赔偿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赔偿项目,不同项目的赔偿标准和支付主体也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身体损伤和劳动能力下降的一种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会涉及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它主要用于工伤职工后续可能需要的医疗费用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在就业方面面临一定困难,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一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可能是分别为3个月和3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此外,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同时,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