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能领失业金?
我被公司强制解除了劳动关系,现在没了收入,生活挺困难的。听说符合条件能领失业金,可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到底能不能去申请领失业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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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能否领取失业金,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失业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并非所有失业人员都能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情形,通常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如果您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满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还有求职要求,那么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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