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到底该由谁来赔偿呢?


在确定15岁骑电动车被车撞后谁赔偿的问题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关于责任认定。交警部门通常会依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行驶轨迹、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等,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一般会遵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即: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其次,不同情形下的赔偿责任分析: - 若事故完全是由对方的过错导致,例如对方闯红灯、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了事故,那么对方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需对15岁孩子因此遭受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15岁孩子在事故中存在过错,比如未满16岁骑电动自行车违反了交通规则,那么孩子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因为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例如,孩子骑车逆行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若交警认定孩子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么对方需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而孩子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从孩子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 - 若双方均存在过失,则需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分担责任。例如,孩子骑车时注意力不集中,而对方车辆也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交警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定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然后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照上述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若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