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个孩子,女方提出来离婚会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中,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且育有两名子女,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标准如下:如果有两个孩子,其中未满两周岁的小孩,原则上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主导。比如母亲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生活环境能照顾好孩子,一般就会判给母亲。但要是母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身体障碍等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有意愿并有经济实力去承担养育责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判给父亲。 当两名小孩均年满两周岁时,如果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就要交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例如双方的工资收入,工作是否稳定,哪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哪一方陪伴孩子的时间更多,双方的教育背景对孩子教育的影响等各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抚养权判决。 而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充分尊重他们自己的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予以考虑。 总之,法院判决的核心原则是子女利益最大化,一切判决都是为了保障子女能在更有利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相关概念: 子女利益最大化:就是在处理子女抚养权等相关问题时,要把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对子女最有利的决定。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如收入水平、是否有稳定住所等,以及照顾孩子的能力,比如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能否给予孩子良好的教育引导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