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著作权法定许可付费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定许可,指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但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既保障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又让作品能更广泛地传播和使用。 在2024年,关于著作权法定许可付费标准并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金额,而是要根据不同的法定许可情形,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对于教科书法定许可,依据《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文字作品每千字的报酬按照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时的版税方式和标准计算,版税率为0.3% - 2%。例如,如果一篇文字作品有5000字,按照1%的版税率计算,报酬就是5000÷1000×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时的价格×1% 。而且,教科书汇编者支付报酬的时间不得超过使用该作品的教科书出版之日起2个月。 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方面,《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不过,法律并没有明确具体的付费标准,实践中通常会参照市场行情和行业惯例来确定报酬。一般会考虑作品的类型、篇幅、影响力等因素。比如,一篇时事评论文章和一篇文学作品,在报酬上可能会有所不同。 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时,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关于报酬标准,国家版权局曾发布过《使用音乐作品进行录音制品制作的付酬标准暂行规定》,以版税方式付酬的,音乐作品的版税率为3.5%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具体的付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有所调整。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法定许可中,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具体的付费标准也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通常会综合考虑作品的使用时长、播放时段、受众范围等因素来协商确定报酬。 如果在法定许可付费问题上,著作权人和使用者无法就报酬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