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恩施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恩施市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是有明确规定和标准的。 首先,赔偿范围涉及多种费用。医疗费用就是因事故受伤去看病治疗产生的花费,这得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来计算。误工费用呢,就是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没办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没有这三年平均收入数据,也可以参照同行业标准 。 护理费用,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就按照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要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的护工,那就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用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正式票据来计算。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营养费则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住宿费是在确实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又因为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 要是因交通事故致残但未死亡,赔偿项目除了上述那些,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有所不同:60周岁以下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60 - 75周岁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 - 年龄)×伤残系数;75周岁以上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不同情况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也明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伤残系数:是一个用来衡量伤残程度的比例系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伤残系数,伤残等级越高,伤残系数越大,赔偿金额也就越高。 受诉法院所在地:就是受理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的地区,赔偿标准会参照这个地区的经济数据来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