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了解2024年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法律规定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概念,即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赠与合同的成立指的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就赠与事宜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愿意送,另一方愿意收,双方达成了这个共识,合同就成立了。一般情况下,当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时,赠与合同即成立。
而赠与合同的生效则意味着合同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开始产生法律效力。通常,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024年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况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赠与合同,可能存在成立但未生效的情形。
比如,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那么在条件未成就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并未生效。例如,赠与人与受赠人约定,当受赠人考上某所大学时,赠与人将赠与一套房屋。在受赠人考上该大学这个条件成就之前,赠与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
此外,对于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赠与合同,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合同也成立但未生效。比如,赠与不动产(如房屋),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赠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合同虽然成立,但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即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赠与人。《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赠与人来说,在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的阶段,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是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是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对于受赠人而言,在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况下,受赠人虽然不能要求赠与人立即履行赠与义务,但如果赠与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此时,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
总之,在处理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况时,无论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应当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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